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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最新进出口权办理流程

南沙最新进出口权办理流程:内资企业,企业取得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后一般有以下步骤:

 

一、外经贸备案登记: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提交电子数据→打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市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外经贸主管部门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提交:

1、按要求填写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递交单证: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商检备案:申请人向所在地分支局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详见http://www.chinabeston.com/icard/icIndex.jspa。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国税办理,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开外币账户 ,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

3、代理人身份证,

4、授权书,

5、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七、办理外管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携带: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因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具体的咨询电话建议企业登录各职能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上述流程可供企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