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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自贸区出口退税管控风险分析

2018-03-01南沙出口退税1328

从我国现代化的出口管控中,外贸企业进出口商品量逐年增加,这对国际贸易企业来说是有利的,同时对国家经济的流通也是必要的,然而在国家税务层面看待去也进出口,由于进出口税务的税额以及出口风险问题,国家不得不对进出口实施退税补贴,南沙自贸区政策中规定外贸企业是可以享有退税政策的,南沙出口退税政策不断完善的同时,也会有一些出口退税损失的现象发生,根据2017年的进出口退税情况可以分析出出口退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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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贸出口现状。


据南沙出口退税公司公布的 2017 年外贸数据来看,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 22.52万亿元,与 2016 年同期增长相比,增长了 15.9%。其中,国内出口为 12.41 万亿元,增长了 11.7%;而进口10.11 万亿元,增长了 21.5%,,外贸出口顺差为 2.3 万亿元,收窄 17.8%。


(二)南沙出口退税现状。


为支持进出口贸易,增加进出口注册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政府部门对 2014年新的税收进行改革完善,将原有的退税率增加到七种出口退税,但平均退税率仅减少 3%。且随着近年来国内进出口规模逐渐扩大,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均增长率不断上升。从这一情况来看,国内出口退税政策与方针逐渐完善,退税额增长趋势迅猛,出口退税与免税总额年均增长达到 26%。


(三)南沙出口退税损失现状。


据有关数据调查显示,每年国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额有 25%因各种因素而流失,在外贸企业收齐单证且及时申报正常的情况下,出口后 60~90 天就能拿到退税款。但是,由于国家出口退税业务的政策方针频繁变革,加上专业会计人员不足,没有了解出口退税政策与流程,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极为复杂,且部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实务操作缺乏规范性,导致企业本应得到的出口退税不能及时享受而遭受巨大损失。


从以上三点进出口问题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进出口退税所存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一)出口退税内控机制不完善。


外贸企业从商品的采购到出口退税,需要经过外贸企业内部的业务管理、核销、财务、供应商、外商、财政、外经贸、税务、海关、外汇局以及银行等部门的层层审核,因此必须完善出口退税内控机制, 加强对出口退税全过程的监控。但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实务管控具体情况来看,由于部分外贸企业还未形成一整套出口退税内控机制,事前没有统一管理出口退税工作,各部门之间没有做好业务、保管的工作,导致工作脱节的情况频发,给单证的回收速度带来不利影响。且事后没有及时核对出口退税的全部信息,使得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有关的单证和电子信息不符,需要对单证和有关信息进行更改,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出口退税工作有序开展。


(二)出口退税工作队伍能力薄弱。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不仅包括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的操作使用,还包括“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操作使用,对出口退税工作队伍的能力要求极高。然而,从我国当前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具体情况来看,在出口退税队伍能力建设方面,由于部分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加上出口退税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薄弱,没有了解出口退税实务管控与系统操作的流程,没有及时在出口退税的电子口岸上确定与传输报关单资料,甚至是在出口退税申报的过程中输入错误的退税信息,导致外贸企业上报的电子信息失真,不能及时办理退税、免税。


(三)外贸企业与政府部门缺乏沟通,降低出口退税信息利用率。


由于国内出口退税政策是依据国内宏观经济的情况在不断改变,而部分企业的管理层在新政策出台后,没有及时在内部发布有关信息,导致部分出口退税工作人员没有及时了解新政策,仍依据以往的政策来操作。加上每年税务退税部门会将供货企业的部分商品列入敏感商品行列中,引起企业重视。但企业内部各部门没有与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对出口退税政策缺乏了解,不利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给企业带来损失。


(四)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力度不足。


在出口退税实务管控方面,部分外贸企业管理层观念守旧,过于注重业务经营效益,忽略对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过于注重自身业务的发展,忽视了企业财务战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影响,加上在财务工作流程方面,人为的削弱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理财功能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导致出口盲目成交,增加了出口骗税的概率,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此外,在出口商与供应商的税务管理方面,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力度不足,缺少相应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措施,不利于出口退税实务管控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