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出口退税工作中需要对退税申报数据进行录入后核算,按照一定的审核情况和序号重排的方式进行整理数据,其中涉及到很多数据需要进行整理,比如出口退税的数量、出口退税的种类、出口退税的商品名称等,甚至是出口退税的退税率和退税金额都需要进行详细计算和整理,避免在退税过程中遗漏或者出现错误,其中涉及到的部分数据整理有如下:
【关联号】出口企业可以自行编写,是进货和出口数据唯一关联的标志。建议编写规则为申报年月+流水号,或申报年月后四位+部门代码+流水号;
【部门代码】企业在退税务机关登记的部门码;
【申报年月】申报年月不应小于报关单出口日期的出口月份;
【申报批次】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序号】填写四位流水号,当序号大于9999时,可以填写A001,A002,……英文字母A加数字组合;序号输入若不足4位,系统自动补零,也可不录入,通过序号重排功能实现自动排列;
【进料登记册号】规则: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此栏,否则置此栏为空;
【出口发票号】企业外销货物出口发票号码;
【出口日期】报关单右上角的出口日期,退税率由此判定;
【报关单号】海关统计用报关单号,满21位,请注意项号的输入(20、21位输入01…);
【美元离岸价】美元离岸价格为 FOB价格,如果成交方式为 CIF或其他,应折成 FOB,是换汇成本监测的重要参考数据,企业应仔细录入;
【核销单号】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
【商品代码】按出口报关单的商品代码填写,若该商品有国家税务总局扩充代码,则按扩充代码填写,即税率库中的基本商品代码;
【码库商品名称】应按商品税率库中该商品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或按商品实际名称填写;在同一商品码下,名称可与商品码库中的商品名称略有不同,但单位必须相同;
【单位】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
【出口数量】按实际出口数量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数量填写;
【实退税数量】实际退税数量(因进货量不足或差额核销引起);
【出口进货金额】此项目由申报系统自动计算。按进货表中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该商品的平均单价,再用出口数量乘以该平均单价得出该出口进货金额,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计税金额不一致,但是总计税金额是一致的;
【退税率】此项目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退税率,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率都不一致;
【退增值税税额】此项目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应退增值税,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额都不一致,但是总退税额是一致的;
【退消费税税额】此项目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应退消费税,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额都不一致,但是总退税额是一致的;
【代理证明号】委托出口时取得的受托方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
【远期收汇证明】外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的证明编号;
【备注】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
【标识】空:该记录处于录入状态 R:该记录需要申报 Z:该记录暂时不需申报 P:该记录因业务特殊规定,不符合录入规则又需要申报;
【申报标志】空: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 R: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
【调整标志】DZ:表示数据订正CJ:表示数据冲减;
【出口合同号】该条出口明细对应的出口合同号;
【合同项号】该条出口明细对应的出口合同号下的合同项号;
【业务类型】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业务类型代码,可通过字段的下拉箭头选取,如“跨境贸易”、“保税区”等。
根据以上内容中的出口退税项目进行合理整理后,就是对数据和信息的处理工作,其中包括会计记账的核算方式为:
1、南沙出口退税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南沙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南沙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
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